2020沈阳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校,始建于1948年,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7种本科专业,8个专业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现有本科生11000余人,博士研究生近150人、硕士研究生32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
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2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游泳和网球,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8人,理工类、文史类及高考综合改革类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文史类仅英语专业招生,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北等7个省区招生。
项 目 |
招生计划 |
性别分布 |
备 注 | |
男 |
女 | |||
游 泳 |
0-12 |
不限男女 |
理工类及高考综合改革类考生均可报考 | |
网 球 |
0-12 |
0-5 |
0-7 |
理工类及高考综合改革类考生均可报考 |
0-4 |
0-2 |
0-2 |
仅限文史类考生报考 |
注:高考综合改革类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在该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及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相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三、报名办法
1.重要说明:2020年,根据教育部要求,游泳项目专业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以下简称全国统测)。网球项目专业测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2.报名方式:凡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含游泳项目和网球项目)均须登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13日-2月17日。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含游泳项目和网球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zs.sjzu.edu.cn)。
(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我校将于每周四对考生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3)寄送材料:请通过初审的考生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表复印件、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页、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和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应竞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网球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复印件,一并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字样),于2020年2月21日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处。
(4)材料复审:考生邮寄的相关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我校在收到考生纸质报名材料后将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复审,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复审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复审的考生则具备参加相应项目专业测试的资格。对于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存在隐匿可能对本人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事实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专业测试
1.全国统测
游泳项目专业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报考我校游泳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测。通过我校报考条件复审的游泳项目考生,除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外,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全国统测注册、报名,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报考志愿为沈阳建筑大学,测试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全国统测相关办法执行。考试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
2.学校专业测试
网球项目专业测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报考我校网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3月28日(周六),在学校指定场馆进行测试。
(2)身份确认(仅限网球项目):通过我校报考条件复审的考生,需本人于2020年3月27日(周五)携带所寄报名材料原件到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大学生活动中心206室)进行现场身份确认,并核发准考证。
(3)测试内容:基本技术(发球+正反手抽球)、实战能力(实战成绩+综合评定)。
五、认定与公示
1.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测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
2.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六、录取办法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七、其他说明
1. 凡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需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3. 我校将在入学后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如发现材料伪造、冒名顶替等违规情况,将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不予电子注册。
4.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八、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1.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25号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110168
2.咨询电话: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024—24693969(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
沈阳建筑大学体育部:024—24693528(负责学生管理及专业训练方面咨询)
附件:承诺书、专业目录、高考改革省区选考科目要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