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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2-4-22 8:26:23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4633
院校单招代号:8047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河东街道继水路1号
第四条 学院的单招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主、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学院的单招工作。
第六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黑龙江省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黑龙江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
(二)根据学院各专业的实际就业情况,部分用人单位设有岗位要求,建议考生参照以下条件慎重报考我院。
1.年龄小于23周岁;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体能优良,反应灵敏,动作协调;性格开朗乐观,举止端庄,心理素质良好;
3.建议净身高标准:
专业
身高要求(CM)
女生
男生
空中乘务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63(含)-177(含)
173(含)-188(含)
通用航空器维修
/
168以上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应急救援技术管理
160及以上
170及以上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58以上
168以上
4.建议体重范围:
女: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男:体重(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
5.眼球无变形、无斜视、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C字母表0.5以上;
6.普通话发音标准,口齿清晰,表达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7.肤色健康,无纹身、无皮肤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家庭史,无癫痫病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及心肺功能正常;无驼背,无明显“O”型和“X”型腿;如有腋臭须治愈后方可入学;
8.面试、体检、政审合格。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学费
序号
代码
专业
学制
学费
1
420905
应急救援技术
3年
19800元/年
2
460605
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
3年
19800元/年
3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19800元/年
4
50011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3年
19800元/年
5
500405
空中乘务
3年
19800元/年
6
500406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3年
19800元/年
7
500407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3年
19800元/年
8
500408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3年
19800元/年
9
500412
通用航空器维修
3年
19800元/年
10
5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年
19800元/年
11
530803
航空物流管理
3年
19800元/年
12
540101
旅游管理
3年
19800元/年
13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年
19800元/年
注:实际招生专业以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为准。
第八条 报考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并报考我院,按规定每人可以选填6个专业;
(二)登录学院网站查看相关考试内容;
(三)进入待考微信群,等待网络面试;
(四)考核合格、等待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 考核办法
(一)因近期黑龙江省多地突发疫情,为了保障考生们的人身安全,我院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采取网上面试的形式进行,凡是弃考、替考或有其他不诚信考试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具体网络面试安排如下:
1、登陆学院官方网站www.habeihang.com填写《2022年哈北航单招诚信考试(网试)承诺书》;
2、等待加入面试候考钉钉群;
3、网试时间:3月27.28日,早8:30-16:00;
4、现场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
5、面试内容:本次面试共分为三项,单项满分100分,共300分,具体科目为:语文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测试、形体礼仪(体表检查、形体考核、辨色力检测);
6、备注:因体表检查需要,建议考生穿着宽松衣物。
第十条 录取
(一)学院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进行;
(二)录取原则:分专业录取,以“遵照志愿”为原则,按照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在考生考分相同时,按照形体礼仪、英语、语文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三)如在第一阶段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统一要求进行第二阶段录取。第二阶段考试形式仍为网络面试,录取原则同第一阶段。
第十一条学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有异议的,有权向学院管理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学院按照申诉受理、事实调查、审议决定的程序处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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