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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丰县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10-17 11:29:11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南丰县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简化版)
一、报名与资格认定
(一)报考条件。凡持有本县户口的初中应届、历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外县户籍考生学籍在本校可在本校报名;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不能报考。
(二)报考类别。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三类:1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2高、中职类(含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3定向师范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
(三)报考方式。在校生一律到所在学校、学籍地报名。历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和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或原毕业学校报名。
(四)报考时间。4月10日至4月16日,逾期不予补报。
(五)资格认定。
1、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校电子学籍(以当年招生部门录取为依据),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2、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校电子学籍(以当年招生部门录取为依据),但初一至初三年级不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历届生:无本校电子学籍或非本届毕业的初中毕业生。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本县户籍的生源。最边远乡镇报考师范定向考生,小学、初中户籍和学籍均须一直在本乡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务工返乡子女的报考资格认定,参照本地学生认定办法执行。
(六)志愿填报说明
1、第一志愿报考一中志愿的考生(符合均衡生资格,且填报一中均衡生志愿,方可参加均衡生录取),可以兼报二中,一中未录取即参加二中录取。
2、第一志愿填报二中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一中,二中未录取即参加一中录取。
3、第一志愿报考定向师范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一中或二中(兼报一中如符合均衡生资格,还必须填报一中均衡生志愿),师范未录取即参加一中或二中(按兼报志愿的顺序)录取。
4、志愿一经填报提交,无法更改,录取时严格按志愿录取。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形式
中考科目与形式和全省同步,使用全省统一命制的中考试卷。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7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物理实验操作考查5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5分,体育55分,总分共计805分。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科目为开卷考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考试。
三、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二)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其他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可参见《指导手册》。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不能累计加分。
四、师范定向招生
(一)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含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专业代码为93411;五年制小学教育音乐特长学科-专业代码为93412;五年制小学教育体育特长学科-专业代码为93413;五年制小学教育美术特长学科-专业代码为93414。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本地户口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时考生只能选填一种,多填无效。
(二)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抚府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指导计划40名。一是面向全县招生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36名,其中语文8名(男5名,女3名),数学8名(男5名,女3名),英语4名(男3名,女1名),信息技术4名(男3名,女1名),音乐4名(男3名,女1名),体育4名(男3名,女1名),美术4名(男3名,女1名);二是单列最边远乡镇五年制小学教育教师指导计划4名(限招基础学科,男女不限),紫霄、三溪、东坪、付坊4个乡镇各1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县政府批复为准。
(三)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即523分,录取时按考试报考类别,依据中考成绩,在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中分学科专业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年制小学教育特长学科专业内某一学科计划未完成,优先转入特长学科专业其他学科,按综合得分高的优先录取,如还未完成再转入基础学科专业;最边远乡镇单列计划未完成转为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上述计划中,如男生计划招不满,可转招女生。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分数高的优先选取学科(排序原则:考试成绩相同,以语数英三科总成绩高的排前,如又相同,则以语文成绩高的排前,再相同,以数学成绩高的排前,以此类推)。
(四)五年制小学教育特长学科专业必须参加专业加试,报考特长学科学生只能参加所报特长学科专业加试,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由市教体局有关部门会同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考生专业加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依据中考文化成绩的40%加专业加试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五)建档立卡贫困生报考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按照《关于印发<关于逐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录取时按师范定向各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划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即523分。
五、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根据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有关要求制订。2019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上报计划1800名,其中南丰一中1350名,南丰二中450名(其中50名为艺术、体育特长生)。
2、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各校所分配均衡生指标按中考报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的考生数的比例来划定)。我县重点高中南丰一中统招计划400名,均衡计划950名,均衡计划占比70.4%。
(二)录取分数线
1、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南丰一中、南丰二中按上报统招计划1:1的比例划定,报市中招委审批执行。
2、均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南丰一中均衡招生,农村中学在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60分(县城中学下降50分)为均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降后分数线内生源不够,则采取统招分数线和均衡分数线同步下降办法,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3、历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南丰一中统招,在统招分数线上提高50分录取。报考南丰二中不提高录取分数线。
4、南丰二中招收艺术(含音乐、舞蹈)、体育、美术特长生50名,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南丰二中录取分数线的70%,上了文化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报名参加专业特长加试(仅限报考一项专业测试)。考生报名、组织测试工作由南丰二中具体负责,县招生办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检查和监督专业测试全过程以及专业测试后的统一录取。详见《南丰二中2019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三)录取
1、一中、二中统招生录取:在第一志愿分别填报一中、二中的考生中,以第一志愿按统招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划定两所学校高中录取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兼顾兼报的第二志愿),并报市中招办批准执行。
2、南丰一中均衡生录取:在填报(或定向兼报)南丰一中且填报了“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中(符合均衡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分数线内生源不够,则采取统招分数线和均衡分数线同步下降办法,直到完成招生计划为止。录取后,各校要将本校均衡生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接受监督。
3、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不允许放弃师范录取资格,如自行放弃,不得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只能转录民办高中或中职),已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兼报“高中类”(一中、二中、职中),符合均衡生条件的还需要兼报均衡,未能上师范录取线上的,将统一按兼报志愿顺序纳入统招生、均衡生一并划线,参加普通高中统招和均衡生录取。
4、全省中招规定: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县高中录取资格,多出的招生计划不再实行补录。
5、本省范围内外地中考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须达到户籍所在地同级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外省中考学生(含高中阶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该考生在考试地的考试得分与当地的中考总分比例必须大于或等于我县相应学校统招分数线与我县中考总分的比例,才能转录到相应学校,或者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示的所录取高中学校属性(公办重点、普通,民办高中),属公办高中的,可按其属性对等转录我县高中,民办高中一律不得转录。
6、未经县、市中招办预录、录取或录取后不到学校就读、以及学校超计划接纳的学生,市教体局不为其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作为在校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7、全市统一规定,考生报考必须在电子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从2019年初一入学的新生开始,此类学生将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8、各中学负有稳定我县优质生源的职责,要积极做好优质生源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大力协助我县高中学校采取多种措施留住优质生源。各高中学校要提前谋划,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尽最大力量把优秀的学生留在本校就读。县教体局对完成任务好的学校、班主任、教师予以奖励。
六、职业高中招生
我县职业中专招生计划是市教体局根据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有关要求制定的,各校应加大职业高中招生力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组织报名等工作。支持职校下校上户宣传,引导考生积极报考职业高中,努力完成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1、凡中考第一志愿填报职业高中的考生由招办会同职业学校提前录取,录取后,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已录职业高中的考生。
2、2019年南丰县初中毕业生,未报名参加中考,在职校报名且秋季入学报到注册,办理了职校学籍,可补发初中毕业证。
3、凡录取到职校的学生,督导考评一律按录取高中计算。
七、收费规定
凡参加全省中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每人需交中考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共105元(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字[2013]274号文件执行),各校在4月20日前将报考费一次性汇入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帐户。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下拨各考点考试经费,用于监考、阅卷、录取等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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