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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泰和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0-5-15 20:55:54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2020泰和中考政策方案
根据《江西省2020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吉安市2020年招生工作补充规定》的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教育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1+4”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2020年中招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宣传、报名、志愿填报
(一)宣传
1.2020年中招宣传工作由县中招办统一组织。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2020年全县中招工作会议前将已经县局审查通过并加盖教育股公章的招生宣传材料交县中招办,由县中招办统一发至各初中,各初中代为宣传。
2.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到各初中进行普高招生宣传,中职学校不得自行到各初中进行招生宣传,坚决杜绝以中职招生宣传为由进入各初中作有悖中招政策的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及欺骗许诺可为考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等不良行为。
3.各初中要认真办好中招宣传栏,张贴中招宣传材料,并充分运用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在网上志愿填报前,各校要召开全体毕业生参加的全校中招政策宣讲会,会议由分管初三年级的领导主持,中招专干宣讲中招政策,对今年我县中招政策告知书的每条内容要宣讲到位、解释到位,校长对志愿的填报等作强调和补充。会后,各校要及时将《泰和县2020年招生工作补充规定》、《泰和县2020年中招政策告知书》的电子稿全文转发到初三各班级的家长微信群。
4.向全县所有初中毕业生发放的《中招政策告知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知晓后在《告知书》上签名。签名后,将已签名的一份完整的《告知书》上交学校纸质存档,另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将签名部分拍照上传到班级家长微信群,学校要做好截屏电子存档。
(二)报名
1.各初中要在报名前培训考生,使其全面了解网上报名要求和操作程序,掌握基本信息核对和志愿的填报方法。基本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等内容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的姓名一定要与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姓名一致。
4月20日~4月28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各初中要及时完成考生基本信息、相片的上传,组织考生做好基本信息的核对、修改工作,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月29~30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5月13日~18日按规定填报高中类志愿(含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和师范定向类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2.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中考。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资格审查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班主任、初中学校、教体局教育股),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学校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取得全国统一学籍号的毕业生,必须在中招录取前补建全国统一学籍,否则将导致中招录取后无法建立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接受其报名的学校负责。
县外就读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2020年4月27日前必须凭户口本和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
4.认真做好均衡招生的资格认定
均衡招生原则上录取本地初级中学(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在籍直升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5.师范“三定向”报名单独划归一类,报考类别为“3”。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户籍是泰和县满三年(含三年)以上常住人口(户籍终算时间:2020年4月27日)。学籍在本县初中学校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学籍在外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初中学校报名(学籍转入泰和终算时间:2020年4月27日)。报考师范“三定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志愿,报考高中类的考生不能兼报师范“三定向”志愿。
6.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0年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2020年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2号)执行。
7.报名收费与缴费
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按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收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后,需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1:00。考生可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以及江西银行、江西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系统无法进行退费。
(三)志愿填报
1.各初中必须正确宣传、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主决定,学校任何人不得包办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擅自改变考生志愿。
2.各初中要认真组织网上志愿填报培训工作,使考生掌握网上志愿填报的操作程序和填报方法
3.考生报名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根据十四位中考报名序号的编排方法,凡报考类别为“3”(即中考报名序号第十位为“3”)的考生,均认定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的是师范“三定向”;凡报考类别为“1”(即中考报名序号第十位为“1”)的考生,均认定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的是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一般高中)。
4.泰和中学择优、泰和县省重点高中统招、均衡志愿的填报均采用网报方式,使用同一个志愿代码0826000。
⑴泰和中学择优志愿的填报:凡志愿参加泰和中学择优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统招1”栏中填报“泰和县省重点高中”,代码为“0826000”。
⑵统招志愿的填报:凡志愿参加泰和县省重点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统招1”栏中填报“泰和县省重点高中”,代码为“0826000”。
⑶均衡志愿的填报: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志愿参加泰和县省重点高中均衡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统招1”栏或“重点均衡1”栏中填报“泰和县省重点高中”,代码为“0826000”,否则不能享受均衡招生。
5.一般高中志愿的填报:凡志愿参加一般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一般志愿1”、“一般志愿2”栏中填报志愿学校代码。
二、招生规模
1.师范三定向
经县政府批准,2020年我县师范“三定向”总招生数为85人,均为小学教育专业。根据2020年省、市中招有关规定,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女生比例原则上均不得低于40%。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扶贫要求,今年我县继续将师范“三定向”计划的20%用于录取已报考师范“三定向”且录入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未完成的计划,可调剂录取。
2.泰和县省重点高中
结合省、市中招政策“尽量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达到职普比大体相当”和“省级重点高中要将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均衡招生”的规定,泰和县省重点高中(泰和中学、泰和二中)共招收2840 人,其中均衡招生1960人。泰和中学招收1520 人,其中择优400人、体育特招不超过20人;泰和二中招收1320人,其中体育特招不超过20人。
各初中享受泰和县省重点高中均衡招生人数,由县中招委根据县局教育股上报的各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应届生报名人数(含向泰和中专输送的春季分流人数),合理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5月22日前,教育股将全县中考报名资格审核数据统计表提供给县中招办。
3.一般高中
今年,我县一般高中招生学校有六合中学、七曜中学、山谷中学、黄冈学校4所学校,各校具体的招生规模待市局下达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后确定。
三、考试
1.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采取两考合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的方式进行,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参加报名考试。
2.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20分钟的听力测试,计27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体育(6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合卷,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5月22日,各初中学校将此类考生信息(含证明材料)报县中招办。
3.考试组织
⑴考点设置:全县设置四个中考文化考试考点
泰中考点:五中、三都中学、桥头、禾市、南溪、冠朝初中、
黄冈学校、上圮、南方龙江实验学校、老营盘学校。
二中考点:马市、文田、沿溪、灌溪、苑前、樟塘初中、
万合中学、万合二中、六合伏羲学校、泰和中专。
三中考点:三中、石山、苏溪、栖龙、水槎初中。
四中考点:四中、上田、塘洲、上模、沙市初中、中龙、
小龙学校。
⑵监考人员选聘执行回避政策,实行循环交叉监考。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考生准考证号实行计算机随机编排。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4.体育考试
全市暂不举行中考体育考试。体育分(60分)如何核算或体育分是否计入总分,按照市相关文件执行。
5.实验操作和综合素质评定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不计入中考总分,但今年仍纳入对考生的评估体系。
6月25日前,县教体局教育股、电教仪器站分别将考生综合素质等级、实验操作成绩的excel表发至县中招办指定邮箱(981985212@qq.com)。
四、阅卷
1.全市实行中考网上阅卷。县教体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阅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理我县中考网上阅卷工作。
2.整个阅卷的具体工作由县教研室、中招办、泰和中学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按时完成。教研室要制定好网上阅卷工作秩序册,选聘好阅卷教师,抓好阅卷人员的培训工作,使阅卷人员熟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和网上阅卷流程,明确各自任务和要求;中招办要做好网上阅卷扫描工作,监控好阅卷过程中的阅卷质量,提供好阅卷系统的技术支持;阅卷前,泰和中学要对阅卷机数量与质量、网络畅通情况,阅卷软件的运行情况、供电情况、消防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按市教体局的要求做好网络传输压力测试,中考阅卷用的机房在今年传输压力测试后、中考阅卷完毕前不得另作他用。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师范“三定向”招生为首批录取。报考“三定向”的考生在“三定向”录取落选时,按其兼报的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志愿参加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已签订“三定向”协议书的考生,若放弃,不予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2.全市确定一条普通高中(不含特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我县体艺特招分数线执行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必须及格(含及格)以上。录取省级重点高中(含泰和中学、泰和二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是B等级(含B等级)以上。
4.同分处理办法
考生各科目统分保留小数分,总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三定向及普通高中录取时以总分进行录取。若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以下步骤排序录取。
第一步:按考生保留小数的实际总分排序,实际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步:若实际总分相同,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际总分排序,三科实际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三步:若语数英三科实际总分相同,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实际总分排序,二科实际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四步:若语数两科实际总分相同,按语文学科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五步:若语文学科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录取顺序。
5.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可参加下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对已录取省重点高中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省重点高中录取资格,县中招委将其从省重点高中录取名单中删除,该类考生按其一般高中志愿参加一般高中录取,未填报一般高中志愿的可参加一般高中自行组织生源的补录。对已录取一般高中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一般高中录取资格,县中招委将其从一般高中录取名单中删除,该类考生不能参加本批次一般高中的补录,该类考生不再被县内任何普通高中录取。重点高中不进行补录,一般高中可补录一次。
6.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库数据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各普通高中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进入录取库,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对违规招生的县内普通高中,县中招委视情节轻重核减其下一年的招生计划。当年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由县中招委据实情进行调剂。
(二)录取批次
今年我县中招录取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三定向,第二批次泰和县省重点高中,第三批次一般高中,各批次工作及普通高中报到期限如下。
第一批次:三定向
8月8日前,完成“三定向”录取、体检和签订培养协议。
第二批次:泰和县省重点高中
8月11日前,完成泰和县省重点高中录取,公布统招均衡录取考生的分组名单。
8月13日前,公布抽签结果,通过办公平台将泰中、二中的录取名单分发到相关学校(分生源学校、招生学校)。
8月14日前,各初中务必将泰中、二中的录取结果通知到本校每位录取考生或其家长,要求他(她)按时报到并注意往返安全,要切实做好通知到位记录(如:电话记录、短信或微信回复等)并妥善保管。泰中、二中做好考生报到的前期准备工作。
8月15-16日,为泰和县省重点高中限时报到期限,录取考生持准考证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录取学校报到。
8月17日上午12:00前,泰中、二中如实将已录取本校而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信息(含excel电子稿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稿)报县中招办,县中招委将该类考生从省重点高中录取名单中删除,该类考生按其一般高中志愿参加下一批次一般高中录取或补录。
第三批次:一般高中
8月18日前,完成六合中学、七曜中学、山谷中学、黄冈学校统招录取,公布四所一般高中的录取名单,通过办公平台按生源学校、招生学校分发到相关学校。
8月19日前,各初中务必将六合中学、七曜中学、山谷中学、黄冈学校的录取结果通知到本校每位录取考生或其家长,要求他(她)按时报到并注意往返安全,要切实做好通知到位记录(如:电话记录、短信或微信回复等)并妥善保管。六合中学、七曜中学、山谷中学、黄冈学校做好考生报到的前期准备工作。
8月20-21日,为六合中学、七曜中学、山谷中学、黄冈学校限时报到期限,录取考生持准考证和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录取学校报到。
8月22-23日,四所一般高中根据录取原则及本校缺额情况自行组织生源进行缺额补录。补录只进行一次,补录录取考生的报到时间由录取学校确定、通知。
8月24日上午,各一般高中如实将已录取本校而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信息(含excel电子稿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稿)、自行缺额补录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县中招办。下午,县中招委将已录取一般高中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从一般高中录取名单中删除,该类考生不再被县内任何普通高中录取,并对各一般高中自行缺额补录的名单进行核查、入库、上传。
(三)录取顺序
1.“三定向”录取
今年我县师范“三定向”录取将严格按照《泰和县2020年“三定向”培养小学教师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2.泰和中学择优录取
⑴泰和中学根据考生的志愿从未录取考生中择优录取100人。
⑵泰和中学从全县在“重点统招1”中填报了“泰和县省重点高中”(代码0826000)的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历届考生,其总分减去20分再参加择优排序),录满择优总计划为止。
3.泰和县省重点高中体育特招录取
按县教体局相关文件执行。未完成的体育特招计划可用于泰和县省重点高中统招录取。7月25日前,县体艺股将符合条件的经县体校盖章、县教体局领导审签的今年体育特招对象名单提供给县中招办。
4.泰和县省重点高中统招录取
从全县在“重点统招1”中填报了“泰和县省重点高中”(代码0826000)的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统招生,录满统招计划为止。
5.泰和县省重点高中均衡录取
⑴划定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已被三定向录取的考生、填报了市直高中且达到其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除外,以剩余全县第3200名考生的中考总分(含优惠加分、含并列)作为均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⑵以生源学校为单位录取:在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生源学校为单位从全校在“重点统招1”或“重点均衡1”中填报了“泰和县省重点高中”(代码0826000)的享受本校均衡资格的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均衡生,录满均衡计划为止。
⑶全县调剂录取:如有生源学校在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完不成均衡计划,则从全县在“重点统招1”或“重点均衡1”中填报了“泰和县省重点高中”(代码0826000)且中考总分达到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享受均衡资格的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均衡调剂计划为止。
⑷将以上省重点高中统招、均衡录取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和考生性别随机均衡搭配编成若干个组并向社会公示,在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下,两校先抽顺序签,再采取循环交叉逐一抽组的办法进行抽签录取,抽签结果当场向社会公布。
6.一般高中录取
⑴各一般高中从全县在“一般志愿1”中填报了本校的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本校计划为止。
⑵四所一般高中按“一般志愿1”录取结束后,如有学校未录满计划,则从全县在“一般志愿2”中填报了本校的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本校计划为止。
7.一般高中缺额补录
8月22-23日,四所一般高中根据录取原则及本校缺额情况自行组织生源进行缺额补录。
⑴补录对象:未被县内一般高中录取、中考成绩达到吉安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及格(含及格)以上的考生。已被县内一般高中按网报志愿录取但未限时报到者除外。
⑵缺额补录录取的考生名单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初中、中考总分、理化实验操作成绩。
⑶县内生源不足时,一般高中可以择优缺额补录县外考生。
县外考生参加一般高中补录时,必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中考所在地县级以上招办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和中考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凭证,否则不予补录。补录登记的信息与县内考生一致,中考总分栏按折合分填写,折合分=(考生在中考所在地获得的总分÷中考所在地的中考科目满分之和)×吉安市中考科目满分之和。中考成绩证明内容包括:中考所在地考试科目,每科目满分,该考生各科得分和总分。
各一般高中录取的县外考生,折合分要上吉安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⑷一般高中是否补录及补录人数,由各一般高中录取及限时报到情况决定。
(四)碧溪考生转录泰和县普通高中的规定
从2020年至2022年,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碧溪初中考生三年中招录取优恵政策,碧溪考生除可参加井冈山市普通高中录取外,还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录到泰和县普通高中,相应招生计划从井冈山市划拨。转录规定如下:
1.在吉安市公布中考成绩后10天内(今年为8月10日前),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将中考成绩达到当年我县省重点高中均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综评等级为A等或B等、理化实验操作及格且有意到泰和县就读省重点高中的碧溪考生名单(电子稿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稿)提供给泰和县教育体育局。名单中达到当年泰和中学择优分数线的考生,直接转录到泰和中学;其余考生均匀分成两个组,通过抽签将各组考生转录到泰和中学或泰和二中。
2.在吉安市公布中考成绩后10天内(今年为8月10日前),井冈山市教育体育局将中考成绩达到当年吉安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理化实验操作及格且申请到泰和县就读一般高中的碧溪考生名单(电子稿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稿)提供给泰和县教育体育局,名单中需包含考生的一般高中志愿信息。县中招委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其志愿转录到六合中学、七曜中学、山谷中学和泰和黄冈学校。
六、有关优惠政策的规定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和吉安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吉府办抄字〔2005〕138号)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 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 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 〔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0〕2号)具体规定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精神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执行其中最高的一种。凡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加分由县计生协会查验材料,少数民族加分由县委统战部查验材料,其他中考优惠加分由初中学校查验材料后填写“优惠考生花名册”。5月22日,将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始证件的复印件、“优惠考生花名册”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和excel电子稿报县中招办。
凡出具证明的单位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享受优惠的考生要在学校公布栏内和官网上公示一周。
七、关于市直高中招生
1.招生计划。市直高中招生计划的15﹪面向县(市)招生。
2.志愿填报。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提前批志愿”选择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8月4日前,学生如有自愿到市直高中就读的,可到市中招办填报市直高中志愿申请。
3.录取。按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井开、吉州、青原的城区初中学校最低均衡分数线。
4.吉安一中的“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以相同的比例确定招生计划,按中考报名志愿提前录取,具体办法详见有关规定。
八、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
1.录取至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属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或分校下达。
3.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中职学校可以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中职学校进入自主招生阶段,于10月20日前到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九、中招工作的组织与监督管理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实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资格公开、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行为的发生。
1.2020年全面运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建立省级统筹,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协同,省、市、县、校联动的招生管理体制,形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
2.在组织报名工作中,要严把中考报名关,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维护中招的社会公信力。要加强考务管理,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做好试卷保密和答卷的保管工作。
3.各有关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中等学校,尤其是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
4.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监督机制,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举报箱,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坚决制止和杜绝任何有违公正公平的行为。
5.学校和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的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学校当年或下年评优评先资格;教师个人当年或下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全县初中毕业班班主任要向学校和县局签订拒绝有偿招生承诺书,全县民办高中及其招生人员要向县局签订诚信招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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