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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0-7-5 9:35:40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白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白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确保实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以激励学生主动、健康、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制度建设和信息化手段为根本抓手,形成主体多元化、手段信息化、记录实证化、过程常态化、工作规范化的评价机制,通过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客观的观察、记录、分析,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素质教育要求,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评价方法灵活多样,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价操作程序严格公正,科学有序。
(二)发展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与成长的全过程,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既要注意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学生对发展的不同需求,既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又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体现学生的素质结构特征。
(三)激励性原则。
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在充分把握学生年龄特点、心理承受力,维护学生生命尊严的基础上,重视发掘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力,以信任鼓励和期待的语言或者行动对学生进行评价,提高学生的主动求知精神和自我完善能力,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四)公正性原则。
建立健全评价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组织严密、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三、评价内容及方式
(一)评价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初中学生年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1.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社会责任感、人生态度、诚实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日常在校行为表现的情况,及参与德育活动、社团活动的情况及成果。
2.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平时课堂学习表现、平时学习成绩、期中期末学业测试成绩、研究性学习表现及学习成果(学科活动、赛事等)方面的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的修习情况、体育运动方面的特长发展和心理品质的发展水平等。包括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学业考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运动方面的能力与特长、各级体育活动或体育社团活动表现与成果及心理健康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4.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音乐与美术课程的修习情况、在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方面的发展情况、艺术特长的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参与音乐与美术课程学习表现、学业考查、艺术兴趣及特长、各级艺术活动或艺术社团活动表现及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5.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活动表现及活动成果、科技创新活动及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学生参与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参观学习、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科技创新等相关实践活动的表现、活动成果与作品。
(二)评价活动。
针对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设置以下评价活动进行积分,开展评价。
1.民主评价。从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进行评价,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教师评等评价方式,引导学生进行反思与总结,既关心自身成长,也关注同伴发展。各评价主体内容可自行设计,也可参考《白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为被评价人撰写寄语,每学年一次,由各初中学校规定时限,及时录入评价信息。
2.写实记录。写实分学校写实、学生写实两类。
学校写实: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由学校指定人员统一进行写实记录,与学生相关的偶发事件,由学校进行写实记录,当事学生或家长可做感悟性评价。
学生写实:学生自主参加的各类活动,由学生本人进行写实记录,并提交学校进行审核。教师、学生及家长可对记录随时进行查看和评价。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能够集中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主要内容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成长记录并上报佐证材料。
3.考试积分。此项评价涵盖《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设定的全部科目。依据参与考试积分类型、参与考试积分科目,按照考试成绩给予不同的积分分值。
4.学校活动
德育活动:爱国诗朗诵、演讲比赛、扫墓、参观纪念馆、科技创新等相关活动;
学科活动:古诗词大会、知识竞答、课题研究等学科特色活动;
体育活动:运动会、篮球比赛、足球比赛、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跳绳比赛等各项体育活动;
艺术活动:书法比赛、绘画比赛、歌唱比赛、诗朗诵比赛、乐器演奏比赛、班级风采大赛、手工艺比赛等各项艺术活动。
实践活动:植树节、社区卫生打扫、志愿者、航模比赛、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相关实践活动。
学生在各项活动中的表现,由任课教师或组织者如实记录,并录入写实记录,纳入相应评价方面。
5.获奖认定。每学年年末,由各初中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学生获奖情况的审核与认定,并根据获奖内容在相应方面进行评价。审核与认定的内容包括活动认可、获奖层次、获奖次数、证书的有效性等。
(三)评价方式。
由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家长评价三部分构成,包含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
1.过程性评价。以记录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为内容的评价方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民主评价、日常学习与活动表现、学业测试成绩、获奖认定等。
2.阶段性评价。是指在每学年前集中进行的综合性评价,包括遴选后的写实记录内容、获奖信息、学业成绩、体测结果、学生成长感言、家长寄语及教师评语等内容,并由信息化平台自动生成学年评价结果。
四、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学生。
(一)录入信息,建立档案。
各学校在综合素质信息管理平台上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电子帐号,设立成长档案,设计评价过程性记录表,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状况。
(二)多元评价,跟踪记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的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一是根据五个评价维度,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测评。二是对自己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语,提交班级评定小组进行审议。
2.学生互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级评价小组对照五个评价维度,对组内学生分别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语。
3.教师评价。包括班主任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一是确定学生在五个评价维度上的表现程度;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写出评语。
4.家长评价。家长观察孩子的综合素质表现,对照五个评价维度,写出评语。
(三)公示审核,汇总备案。
1.评价结果的公示审核
学年评价结果和毕业评价结果必须在班级、年级和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2.评价结果的汇总备案
各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将评价结果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形成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三级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纸质版材料(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本)由家长签字确认后装入学生成长档案袋,形成学生的文本档案;电子版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备案,形成学生的电子档案。各学校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入与备案,做好过程性评价结果的积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年评价结果进行备案,市教育局对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结果进行备案。
五、评价方法
(一)活动积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活动积分的方法进行评价,在全市统一的评价维度下,实行全程性评价,五个维度各占总分的20%,评价前要设置每项二级指标的评价活动内容及分值(依据《白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描述或在其中选择部分活动开展评价),评价后在此二级指标进行积分。各项评价活动的分值可由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设定,并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日常评价。
含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教师评四项内容,依照评价体系分别完成,具体分值及各评价主体分值比例由各县(市、区)或学校设定,结果计入思想品德积分。有校园霸凌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且屡教不改、综合素质评价弄虚作假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思想品德方面的评价为D级。
(三)评价结果的认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学年评价结果和毕业评价结果。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
1.学年评价
学年评价采取分项评价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以积分形式记录,以等级形式呈现,每学年结束前,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学生在五个维度的评价积分自动汇总、排序,按自定义的比例转换为等级呈现。原则上,每个维度A等约占本年段学生总数的30%,B等约占50%,D等比例严格控制(受到处分未解除者)。学年综合性评语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2.毕业评价和综合评价
学生初中毕业前,首先,学校进行初三学年的评价结果认定(方法同上)。
然后,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进行毕业分项认定,将学生三个学年五个维度的评价活动积分,每个维度分别按照七年级占30%、八年级占30%、九年级占40%的权重求加权分,最后以等级形式呈现初中毕业评价结果。原则上,A等约占本年段学生总数的30%,B等约占50%,D等比例严格控制(受到处分未解除者)。
最后,在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进行综合认定,五个维度中,有3项为A,且无C、D者,综合认定为A等;有2项为A,且无D者,综合认定为B等;有2项为D或受到处分未解除者,综合认定为D等;其余为C等。(可用公式表示为:3A+0C+0D=A,2A+0D=B,2D或处分未解除=D)
初中毕业综合性评语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年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毕业综合认定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需达到B级以上)和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和责任。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加强指导,协调各方面专业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加强管理,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要求,市、县(市、区)要建立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市、区)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的有效衔接和畅通。市政府将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明确责任。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与指导。
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过程、制度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使学生、教师及家长人人皆知,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开展分级培训。建立市、区、校三级培训制度,做好对学校校长、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所有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和家长的培训工作。
(三)明确主体,坚持常态化实施。
学校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组织的主体。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机构,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及时上传评价数据,避免集中突击,保证评价的常态化实施,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四)建立制度,全面实现阳光评价。
要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公示制度、质量监控制度、申诉复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切实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预防和杜绝各种腐败现象,全面实现阳光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学校,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附件:白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附件
白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描述 |
评价主要依据 |
实证材料 |
思想品德 |
理想信念 |
1.爱国爱党,了解我国的历史与国情,维护国家安全与荣誉,维护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尊重国旗、国徽,会唱国歌,遵守升降国旗礼仪。 2.热爱家乡,知晓家乡历史、文化及特色,关注家乡发展变化。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关心集体,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班级、团队、社团活动,主动承担任务。 4.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际形势。初步具备国际视野,了解人类文明进程,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5.意志坚定,有进取心,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价值观、积极的人生观。树立个人理想,确立自我成长阶段目标,学习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和生活目标,并为此努力。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等。 |
1.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德育活动、团队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主题教育等活动的情况,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2.校级及以上德育方面的获奖证明3.校级及以上违纪或违法记录证明 |
公民素养 |
1.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具备自立、自主、自强的态度和能力。 2.尊重自我、尊重他人,珍爱自己及他人的生命,了解生活及学习中的基本安全知识,懂得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方面的自救常识。 3.知晓并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等相关法规及校纪校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言行文明,遵守课堂纪律等。 4.遵守并维护社会公德,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学会劝阻,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场所的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 5.懂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理,掌握基本的环保知识,积极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爱护小动物、花草树木,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6.关爱他人,团结同学,体谅互助。能关爱残疾人和弱势群体,不欺辱同学,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7.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履行个人义务,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孝亲、尊师、敬老、爱幼、助残、环保等活动。 8.孝敬父母和长辈,尊敬师长,体贴家人,关心邻里。 9.待人诚恳,诚实守信。不说谎,不作弊,守诺言,能够自我反省,主动承担错误,知错就改。 | |||
行为习惯 |
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严格要求自己,有上进心,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保持心理健康、不急躁、不气馁。 2.注重交往礼仪,学会正确使用礼貌用语。不打架、骂人,说话不带脏字,见师长主动问好,虚心对待师长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不取笑他人的缺陷,不给同学起绰号。 3.爱惜学习、生活用品,爱护学校及社会公共设施设备,爱护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 4.树立勤俭节约意识,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5.学会管理自己的零花钱,初步具备理财意识,不攀比消费,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水平要求等。 6.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主动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不看不健康的书籍,不进入社会网吧,上健康网站,不沉溺网络游戏,不过度使用电子产品。 7.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认真参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 | |||
学业水平 |
学业成绩 |
以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目标与内容要求为基准,以多种形式的测试成绩为评价的表现形式,综合评价听、说、读、写、算以及感受、理解、欣赏、表现、分析、推理、归纳、应用、实验操作等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
1.重点记录学生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等日常学习情况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掌握并运用学科思想、方法,运用信息手段获取新知识、解决新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方面的表现和成果。2.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3.平时学习表现记录。4.阅读计划和阅读笔记。5.校级及以上学科获奖记录和证书。6.学校学习活动出勤记录。7.其他证明材料。 |
学习表现 |
1.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兴趣浓厚、愿望强烈,积极参与各类学习活动。课上注意力集中,认真听讲,积极思考,敢于质疑,乐于参与交流、讨论、展示、实验操作等学习活动。 2.制定阶段性学习目标,有效落实学习计划。 3.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养成提前预习,做课堂笔记,按时认真、独立完成及检查作业等习惯。 4.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科学习任务,阶段性考试成绩良好。 5.有适合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能根据自己各科学习情况,合理安排时间。 6.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主动与他人交流阅读感受。 7.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写字姿势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 8.保存有个人代表性的作品、成绩、计划、总结、表彰等材料,建立、丰富、完善的个人成长档案。 9.具有开放的视野,关注科学、艺术、文学等领域的最新成果,有进一步深入学习、探索的愿望。 | |||
学习能力 |
1.具有科学的学习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使用多种有效的学习策略、方法,掌握知识间的逻辑关系,主动建构知识体系,形成新的知识网络。 2.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交流与学习。善于利用书报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学习资源,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方式,达成学习目标。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责任意识,会搜集信息、分析信息、处理信息。肯动脑、动口、动手,善于独立思考,善于发现、提出并解决问题。 4.乐于参与交流、讨论,在交流中能够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善于听取、吸纳他人的意见,能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5.能总结与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能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 6.注意学科知识间的相互衔接、关联,乐于将所学知识在现实生活中 进行应用、实践,提高应用意识与实践能力。 7.具有初步的研究和创新的能力,能够根据课程要求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设计、研究,并将之付诸实践。 8.了解并知道研究性学习的一般步骤和方法,能够在教师指导或团队合作下开展研究活动,完成研究课题。 9.在各类活动中展示自己的学习能力或参与比赛获奖。 | |||
身心健康 |
体质健康 |
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和身体运动能力等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的情况以及视力状况等 |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
1.重点记录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习惯、效果,掌握体育运动技能情况,以及自我认识、人际交往、应对困难和挫折等心理健康方面的情况。2.体育与健康(体育)课程考试成绩和终结性体质健康测试成绩;3.体育课、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的出勤、表现记录;4.校级或校级以上运动竞赛获奖证明;5.身体检查记录、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观察记录(2名以上老师评价、鉴定);6.其他证明材料 |
技能习惯 |
1.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遵守体育规则,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常识与方法,知道安全运动的基本知识、运动伤害的简易处理方法,并能够主动规避运动伤害。 3.了解体育锻炼对健康的促进作用,坚持规律的作息时间,课余时间每天进行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 4.注重体育兴趣培养,有一定体育特长,积极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5.能够掌握几项适合自己的体育运动技能或健身方法,掌握测量运动负荷的常用方法。 6.主动关注国内外体育赛事。 7.了解个人卫生习惯对健康的影响,初步掌握正确的个人卫生知识和常见疾病的基本知识和预防方法,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偏食和暴饮暴食。 8.在各类活动中展示自己的体育技能或参与比赛获奖。 | |||
心理健康 |
1.能够适应新环境、新集体和新的学习生活,融入班集体,体验到集体生活的快乐与温暖。 2.具备积极的自我概念: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独特之处;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的优缺点,在各种活动中悦纳自己,做到自尊自信。 3.具有自我控制能力,形成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能采用合理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应对和克服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4.喜欢和同伴、老师以及亲人交往,在交往中表现出同情他人、乐于助人、有集体责任感等亲社会行为。 5.正确对待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变化,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异性同伴关系,文明交友。 6.增强时间管理意识,正确处理学习与娱乐之间的矛盾。 7.了解人人平等的道理,学会平等待人,学会宽容,虚心接受他人的不同意见,尊重他人的个性差异。 8.具有生命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认真完成生命安全教育课的学习任务,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识 。 | |||
艺术素养 |
艺术体验 |
1.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活动、艺术节活动及校内外各类艺术教育活动。 2.对于艺术和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有敏锐的感受能力,在衣着等方面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 3.喜爱并关注生活中美的事物,具有分辨美的能力和表达美的热情,有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 4.认真参加艺术课程学习,不迟到、不早退,课前准备充分,课堂学习认真,艺术课出勤率高。 5.了解美术、音乐作品的文化特性、时代特性,初步理解并感知美术、音乐作品的情绪、情感,并进行真诚、大胆的评价。 6.懂得用艺术的材料、元素和形式表达自我、赞美生活,并拥有对艺术作品体验和再现的能力。 7.喜爱民族艺术,积极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艺术。 8.能正确选择自己喜爱的艺术表现形式,独立自信地展示个人在艺术表现方面的才能。 |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
1.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表演、书法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技能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2.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原始记录;3.参加学校或校级以上艺术活动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4.参加班级、学校等组织的文艺活动的情况记录;5.其他证明材料。 |
艺术特长 |
1.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表演、书法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技能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特长。 2.在各类艺术活动中展示自己的艺术技能,形成了有代表性的艺术创作成果或参与比赛获奖。 | |||
社会实践 |
社会学习 |
1.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事训练、研学旅行、参观体验、社会调查、校外考察、社区服务、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实践活动,走出校门,走进大自然,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2.积极学习革命传统教育,国防军事知识,增强国防科技意识和爱国情感、民族精神。 3.了解体验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宗教文化的系列活动,具备正确的文化观念。 4.具有强烈的探究学习愿望,积极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懂得撰写课题研究报告、论文、倡议书的基本方法。 5.积极参加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等各类竞赛,并能够灵活展示学习成果。 |
《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等。 |
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事训练、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实践活动的情况,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和创新成果等。 |
实践能力 |
1.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善于捕捉实验过程中各种条件、现象的细微变化,并及时记录。 2.在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课程的学习中,表现出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勤于动手,有自己的实践活动成果。 3.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独立完成实验操作全过程,实验前、实验后能及时做好各类实验器材、器械的整理、摆放。 4.能根据科学实验的目的要求,对科学实验的现象、规律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判断和描述,有较强的总结归纳、逻辑推断能力。 5.积极参与学校的科技社团、创新教育活动,表现出积极的创新兴趣和初步的创新能力。 6.有研究性学习、实验操作、设计制作、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研究报告或代表性作品。 7.能够综合的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在合作中明确自己的责任,并履行自己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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