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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萍乡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4-17 7:26:58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2021萍乡中考政策方案

根据《江西省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1〕9 号)和《江西省 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 精神,从 2021 年开始,全省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 称“初中学考”)。为做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选拔人才, 经研究,对我市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名

1.对象和条件

凡持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和历届初中毕业 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学考。

初二学生以学籍为单位集体报名参加初中学考。

考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县 区报考。在我市就读、有正式学籍的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可 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并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的学生,在继续完成初中学业的基础上,必须报名参加初中学考, 单独编排考场,由原就读初中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 初中毕业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学习的 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其中正常转学 和休学学生的均衡生资格认定必须严格符合初一至初三年级在本 校学习且学籍在本校。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区户籍的生源,在户籍地报考。

未报名参加初中学考者,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 职、高专。

无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号和已初中毕业的考生,均视为历届生。

2.报名日期

2021年4月6日至4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应届学生统一在学校报名。历届生持初中毕业证书、户籍(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县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外地回萍考生持全国联网的正式学籍卡(加盖毕业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公章)和户籍到市直、县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流程

5.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代码:1 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 高中),2 中职类(含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 专、技工学校),3 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特殊教育 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

初二年级的考生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6.报名缴费

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 5元、考务费每科 10 元。用于命题、制卷、监考、评卷、录取等各 项支出。

考生报名后需要完成网上缴费才能确定报名成功。缴费时间 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每日缴费时段为9:00-21:00。考生家长可 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 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以及江西银行、江西农信社、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逾期未缴费则视为 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系统无法进行退费。

7.注意事项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上的信息和 学籍信息一致。因报名信息错误影响高中录取或高中学籍的建立, 后果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承担。

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必须严把初中学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 名者的学历条件、考生类别、均衡招生资格、农村师范定向类报 考资格,确保信息正确。

二、考试

全省文化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17日—6月19日。考试组织:以三县三区(含经开区)和市直为考试组织单位。

考点由县区确定,确保考试安全。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 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考试科目:初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地理、生物。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初二、初三年级的地理、生物科目,实行合卷考试。

考查科目:初三年级信息技术、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 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纳入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成绩。

科目分值设定:初三年级:语文 120 分,数学 120 分,英语120 分(其中听力 20 分),物理 85 分(含实验 5 分),化学 75 分(含实验 5 分),道德与法治 80 分,历史 80 分,体育 60 分,地理 50 分,生物 50 分。总分 840 分。

初二年级:地理 50 分,生物 50 分。根据初中学考“随考随清”的政策,2022 年初三年级将不再进行地理、生物考试。2021 年因休学或其它特殊原因未能正常参 加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考的毕业生,可在 2022 年参加初二年级 地理、生物学考,学考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2021 年不组织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生物实验 5 分不计分,从2022 年开始生物实验操作与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同步安排,生物实验 5 分计入生物总分。英语听力测试要求:测试时间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 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 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 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体育考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0〕12号)、《关于印发(试行) 的通知》(萍教体艺字〔2020〕2号)要求,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项目由一项必考项目和两项选考项目组成。考生在同一 时间单元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男生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选 考项目(五选二)为5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篮球、足球。女生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五选二)为50米跑、一分钟 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篮球、足球。球类项目最多选一个,不能 同时选两个。体育考试以60分计入初中学考总分。其中:必考项 目25分,选考项目两项共35分(每项17.5分)。

体育考试前考生需按规定参加体检。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 力的考生,其体考总分以满分计入;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 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其体考总分以总分的60% 计入。

申请免考凭本人提交《江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 缓考申请表》和残疾证、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证明,由学校申请, 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批,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各县区必须使 用体育科学测试仪器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必须当场公开,有条件 的考点需打印个人成绩交考生保存。考试时间定于5月份。具体考 试时间安排由各县区考试机构确定。体育考试成绩由各县区考试 机构于5月28日前派专人用U盘报送至市教育考试中心。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方案由市教育技术装备发展中心发 布,并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定于5月。

三、招生范围

1.师范定向类

南昌豫章师范学院师范定向专业招收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含武功山管委会)、上栗县、莲花县的考生。2.普通高中类 萍乡飞行员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

萍乡中学: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择优招收统招 生和自主招生;面向市直学校、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区(从2021年开始,安源区所辖初中全部纳入萍乡中学均衡招生范 围)等单位招收统招和均衡生。

萍乡三中: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面向市直学校、萍乡 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区第一中学招收填报了其第一批次志愿的 考生;面向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择优招收填报了 第二批次一志愿的考生。

安源中学:面向市直学校、安源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等单位统招填报了其第一批次志愿的考生及特长生;面向安源 区所辖初中招收均衡生。

根据城区中学网点布局调整工作安排,从2021年起,萍乡二 中、萍乡七中不再招收高一新生。

各县区公办高中面向本县区招收上线考生。各校招收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须在5月10日前送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备案,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萍乡实验学校、安源乐源国际学校、安源明德学校、上栗恩信实验学校、芦溪周敦颐实验学校、莲花明珠中 学均面向全市招生,其学费按学校确定标准收取。

3.职业高中类:五年制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 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共设三次:第一次志愿填报:4月20日至27日, 填报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市属中职(含技校)志愿;第二次志 愿填报:6月20至21日,可修改普通高中、市属中职(含技校)志 愿,不可修改提前批志愿(飞行实验班、师范定向);第三次志愿 填报: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填报五年制 高职和高专、普通中专、省内其它中职学校志愿。

考生志愿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由考生个人或家长上网 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不 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不能限制考生自由填报志愿, 更不得包办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各学校要及时下发考生登录密码,加大力度宣传并做好志愿 填报培训工作,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确保每位考生都能正确 自主、自由填报志愿。考生要及时上网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至录 取结束,以免他人修改志愿,影响录取结果。

志愿填报说明:任何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视为自行放弃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

提前批志愿:设萍乡飞行员实验班和师范定向类两个志愿, 考生可自主填报。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在4月20日前填报专 业志愿,未填报专业志愿视为放弃报考。师范定向类志愿不补报、 不修改。

第一批志愿 市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区第一中学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3所学校填报;安源区其它学校、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志愿选择2所学校填报(多填无效)。

若考生第一批次的一志愿未录取,则按初中学考成绩参加第 一批次二志愿或三志愿录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第一 批次的一志愿、二志愿落选的上线考生。

第二批志愿: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湘东区、芦溪县、上 栗县、莲花县的考生若要报考萍乡三中,必须在第二批志愿中的 一志愿栏中填报该校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高(中)职类院校志愿: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五、优惠加分、减分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 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 号)具体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 号)具体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 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 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 号)具体 规定执行。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 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5.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 10 分。

6.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 生加 10 分。

7.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 10 分。少数民族 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 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 号)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萍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萍乡市“昭萍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萍教发〔2018〕41 号)具体规定执行。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

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其发证管理部门申请,由发证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审核、汇总。优惠加分资格认定结果在 5 月28 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并在市教育局官网和教育公众号进行 公示、加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 人员的责任。

9.历届生减分 历届生不享受优惠加分政策,也不享受均衡招生优惠政策,参加重点高中录取时总分减少15分投档。审定为历届生的学生, 学校要在初中学考报名前通知本人和学生家长,并告之此项政策。

六、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萍乡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 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萍教发〔2018〕25号)《关 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通知》(萍 教基字〔2021〕11号)精神执行。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盘截止时间为5月28日。七、阅卷及成绩公布 为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减少误差,提高效率,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集中阅卷。考生文化单科保留小数,总分成绩四舍五入,只保留整数。为避免高中阶段学校不规范招生和义务教育学校的乱排名等现象发生,市直、安源区、经开区考生达到萍乡中学均衡招生录 取分数线的初中学考总成绩公布为“A”等级;其余县区考生达到 县区重点高中统招录取线的考生其初中学考总成绩公布为“A”等 级;其余县区考生达到萍乡中学在县区统招录取线的初中学考总 成绩公布为“A+”等级。上述学生其原始分成绩待秋季入学后再 通知录取学校和生源学校。对未达上述学校录取线的考生、无均衡招生资格的考生、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公布其原始分成绩。

考生认为考分有误,可在初中学考成绩公布后两天内向所在 学校申请,由学校上报县区、市直教育考试机构后统一汇总名单 到市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受理。

八、录取

(一)师范定向类考生的录取

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的初中学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我市普通 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县区划定, 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 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要求,报考师 范定向类考生要进行面试和体检。

1.体检。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师范定向类考生按省教育厅的要 求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和《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并将体检结果录入初中学考数据库, 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2.面试。由县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师范定向类考生进行 面试。体检结果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体检和面试合格,按 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公示。面试工作结束后,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根据初中学考 成绩、体检、面试结果进行预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 议的预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区教育局签订一式四份的全省 统一制定的《乡村教师定向协议书》,明确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并由县区教育、编制、发改委、 人社、财政部门盖章确认。

4.录取。各县区教育局必须在重点高中录取前上报预录考生 名单,市教育考试中心对各县区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 市教育局公章,由招生学校到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办理录取手续。

5.定向乡镇生源不足,可以调剂,其办法由县区制定并进行 公示。

考生体检和面试费用按市发改委有关批复文件缴纳。师范定向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必须在7月5日前完成。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填报志愿并录取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后, 不再录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逐 步缓解乡村教师学科结构性矛盾。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男生比 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0%,幼儿园教师男生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20%,如计划未完成再作适当调整。同时根据《关于转发省教育 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的通知》(萍教师字〔2021〕7号)精神,切实做好定向培 养生的录取、签约、到岗任教等相关工作,落实好今年下达的培 养农村教师指导计划。

(二)普通高中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录取省重点(含重点建设)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要达B等(含)以上。录取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要达C等(含)以上。

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职普招生规模,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教育考试中心对市直高中分别划定统招或均衡录取分数 线;对县区省重点高中,划定统招分数线(均衡录取分数线由县 区教育考试机构划定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再统一公布)。

一般高中的录取分数线由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划定后报市教育 考试中心备案,再统一公布。

民办高中的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不低于全市普通高 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后统一公布。

2.录取批次顺序 普通高中的录取:提前录取批次为师范定向生、萍乡飞行员实验班;第一批次录取为萍乡中学、湘东中学、芦溪中学、上栗 中学、莲花中学;第二批次录取为萍乡三中、安源中学;第三批 次录取为麻山中学、武功山中专(大安中学);第四批次录取为民 办高中。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1年海军航空实验班继续 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 于做好2021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7号)执行。考生需参加初中学考,其成绩将作为录取依 据之一。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集中在7月份分批次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全市统一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报到期限。各 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在统一招生管理平台上公布 的录取结果和报到期限,通知每一位考生按时到学校报到和网上 签到,领取录取通知书。对已按志愿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和网 上未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只能 参加下一批次高中录取。各校要及时上报未到校的考生名单,以 便及时办理退档手续。同时,已正式签到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 其他学校录取。

3.录取办法

飞行员实验班录取:凡志愿就读萍乡飞行员实验班的考生, 初中学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所要求的分数,体检合格,由招生学 校统一出具名单,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录取。

体艺特长自主招生录取:根据《萍乡市中考招收体育、艺 术特长生的暂行规定》(萍中招字〔2011〕5号)要求,体艺特长 生的录取测试由各重点高中学校负责报名,全市统一标准、统一 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测试,专业设置为体育、 艺术(声乐、器乐、舞蹈、体育舞蹈、传媒)、美术专业等。

报名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7月5日左右完成统一测试工作,严 格按照体艺招生计划录取。

体艺特长生初中学考文化录取分数线在各招生学校的统招或 均衡线下100分之内划定,同时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 制线。体育尖子生的初中学考文化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 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100分。各高中学校在市定体艺特长生最低控 制线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体艺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

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加快高水平运动员引进培养,市 体育局和市教育局继续批准萍乡市体校与萍乡三中、安源中学合 作招收高水平体育运动员。招生范围为:初中阶段参加江西省运 动会和江西省青少年锦标赛获得单项前三名、团体项目前四名的 运动员;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的运动员;根据我市体 育运动项目需要市体育局从外省引进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 单列,文化成绩不限。

统招生录取:根据重点高中的招生范围,先录取统招计划, 再录取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推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我市今年继续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 70%的比例,进行均衡招生。若有学校在划定的均衡招生最低录 取控制线上仍未完成下达的均衡招生计划,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将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对所有未录取的符合均衡招生资格的本县区 考生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萍乡中学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计划、学考成绩和志 愿排序,进行统招录取和均衡招生录取。

萍乡三中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计划、学考成绩和志 愿排序,先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择优录取,若有剩余计划再对第二 批次志愿按分数排序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完成。

县区重点高中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计划、学考成绩 和志愿排序,进行统招录取和均衡招生录取。

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制定, 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录取。凡达到统招分数线的考生,经资 格审查合格,均应录取;如统招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降分录取(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直至完成统招计划。根据《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3 号)精神,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未经 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省、市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 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 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含 民办)录取未在江西参加初中学考的学生。

具有萍乡户籍的外地初三毕业学生要回萍就读普通高中,必 须回萍报名参加江西省初中学考,或升入当地普通高中取得高中 学籍后按高中转学流程办理手续(高中转学必须符合同城不转, 同级互转原则)。

在我市参加了初中学考的考生如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 就读,须提供考生当地户籍证明或当地高中具有跨省市招生资格 批准文件。

各批次录取工作完成后,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各校招收新生 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招生结果导入全省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开学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审核高中学籍。普 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 取库数据来建立高一新生学籍。

(三)中专高职类录取

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和专科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 生计划、考生志愿、初中学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实行“志愿录 取”和“自主招生”,统一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普通中专招收参加了当年初中学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 生初中学考报名序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 注册录取手续;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入学的 学生,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基本信息录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 子化管理平台,并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 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 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中职学校的录取。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全省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考生填报的中职学校志愿进行录取,依据排 序名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志愿批 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志愿征集,中职学 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 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作为新生学籍注册信息的依据。

高中生的转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 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精神,普通高 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 学校)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直接 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转录应在 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原件录取到三年 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非师范专业就读 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技工学校)凭学籍档案转录到普通中专不同专业参照普通高中办 理。

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

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 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停止招收初中毕 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 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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