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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武威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1-12-22 7:44:01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2021武威中考政策方案
二、学业考试
(一)考试、考查科目设置
学业考试分考试和考查科目,共十科,总分为710分。
1.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九科,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及答题时限如下:
注: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体育课程考试。体育课程考试以5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考试内容由必考和选考项目组成。男生必考项目:引体向上、1000米、足球运球;女生必考项目:仰卧起坐、800米、足球运球。男、女生选考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跳绳、篮球运球等(由县区或考生任选两项),考生共测试5项,每项10分,共计50分,测试成绩以实分计入考生总分。对丧失运动能力并符合残疾标准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要实行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照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教学内容及目标命题考试,总分50分,以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因临时伤病但没有丧失运动能力,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内容、标准等与集中考试一致。对于仍然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以零分计分。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武威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武教基发〔2015〕19号)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县区体育测试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测试方案、测试程序要及时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当场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测试学校公示。各县区体育测试工作方案在5月20日前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由各县区教育局安排各毕业学校组织考查测试,考查成绩不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二)命题制卷
学业考试的试题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制。试题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全面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收获,重点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的考试内容涵盖7-9年级的课程基本内容,地理、生物的考试内容涵盖7—8年级的课程内容,在物理、化学考试中设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书面考试题目各一道,分值各10分。试题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难、中、易比例原则上为1∶2∶7。各县区教育局务于5月15日前将本县区九门统考课(体育课除外)试卷、答题卡计划及英语听力测试所需光盘数量报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务工作全市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县区中考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和凉州区教育局成立凉州考区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各县区要将中考考场设置在普通高考标准化考场进行,插花随机编排考场,考试时要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和录像;监考工作全部由各县区小学教师承担,监考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各县区均采用机读卡阅卷,阅卷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评卷人员从普通高中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任课教师中抽调。市上对各县区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质量分析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组织教研人员和骨干教师,对各科学生答卷认真进行抽样(不少于300份)分析,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报告,对初中各科教学提出指导意见,并于7月20日前将分析报告上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武市教教发〔2010〕39号)要求执行,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照顾政策
(一)计划生育照顾政策。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二结扎户子女,户子女,录取时加10分
(二)地方烈士、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和司法民警、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和司法民警子女照顾政策。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教发〔2018〕43号)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精神,地方烈士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20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10分;因公牺牲的司法民警、一至四级残疾司法民警子女,录取时在总分中加10分。
(三)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照顾政策。驻武部队及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军区政治部《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政联〔2012〕84号),录取时按照报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降分10%予以录取。
(四)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烈士、模范、伤残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消防救援在职人员子女、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精神,录取时按照报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降分10%予以录取。
(五)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照顾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根据《武威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援鄂医务人员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有关优待政策规定,按照报考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降分10%录取。
(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照顾政策。我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按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市组发〔2010〕200号)要求和《武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办理。以上照顾政策,考生只享受一项,不得累计享受。享受照顾政策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所需证件,经所在学校审核并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报县区教育局复核确认。加分项在考生考试成绩“照顾加分”栏目呈现,并计入考生成绩总分。各县区教育局务于6月10日前将照顾学生花名册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普通高中招生
学业考试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中考学业成绩、学生填报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学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二函〔2020〕5号)精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杜绝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要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切实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转发的《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2020〕2号)要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区、超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政策、同平台、同步招生,同一考区实行“零择校、零转学、零借读”政策,按下达计划一次性录取招生,按录取名册报到,不再补录。对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并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一)招生计划
按照省上高中招生计划管理要求,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各县区和普通高中。2021年继续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并严格实行“零借读”政策。各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招收借读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因超计划招生或招收借读生,引发的一切社会矛盾和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严肃追究有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二)招生办法
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人数,按学业考试总分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由高到低,划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凉州考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等级及录取程序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2.继续对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乡镇初中毕业生实行特殊招生政策。凡是具有上述四乡镇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意愿,可选择报考武威城区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学校或天祝县普通高中学校。凡报考武威城区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四乡镇考生,录取人数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和省上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确定,其中录取人数的60%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1∶1∶1∶1的比例,下达武威一中、二中、六中、十八中四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由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批次中进行录取;四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后剩余考生,由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二批次中进行录取。录取到武威城区普通高中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学生按实际录取人数占用天祝县招生计划。
3.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方案规定,一律按考生填报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次录满为止,不再补录,不得借读。
4.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校可以提出申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各考区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凡无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招考特长生。招考特长生的学校必须制定周密的特长成绩测试方案,由学校主管部门监督,学校严格组织实施。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成绩按参加高中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方式采用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特长成绩高低依次在提前批次录取。
5.“英华班”招生办法。武威一中“英华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50名,其中凉州区20名,其他三县30名(民勤县8名、古浪县15名、天祝县7名)。凉州区内招收的“英华班”学生,在武威一中正常录取的学生中产生,其他三县根据考生申报情况,由武威一中择优录取,并报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英华班”招生采取学生自愿原则,录取成绩以全市组织的2021年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准,不得提前单独组织考试。
6.“民族班”招生办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甘政发〔2003〕110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办好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的通知》(甘政发〔2018〕2号)要求,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2021年武威一中民族班继续招收天祝藏族自治县初三应届毕业民族生30名。武威一中招收的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族生占用天祝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7.“志行班”招生办法。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8),支持武威六中设立“志行班”。2021年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50名,其中凉州区20名,其他三县30名(民勤县5名、古浪县20名、天祝县5名)。凉州区内招收的“志行班”学生,在武威六中正常录取的学生中产生,其他三县根据考生申报情况,由武威六中择优录取,并报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志行班”招生采取学生自愿原则,录取成绩以全市组织的2021年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准,不得提前单独组织考试。
8.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全市统一管理。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县区中考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下发执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必须在6月28日下午4:00准时公布,成绩到原毕业学校公示查询。录取工作在7月上旬进行。各县区务于7月底前将本县区高中录取花名册和中考工作总结报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要加强对所属中职学校招生的宣传工作。各中职学校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发布,招生简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省教育厅要求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平台统一进行录取。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允许和支持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和招生,市县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组织和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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