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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玉环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23-4-1 20:12:15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2023玉环中考政策方案
玉环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 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教基〔2023〕2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54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关于中考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玉环市户籍并且有玉环市学籍的九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玉环市外初中学校毕业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具有玉环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非玉环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的,其父(母)或监护人于中考报名前在玉环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其本人在玉环初中学校有3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不符合以上条件、初中学籍在玉环的随迁子女可参加中考,但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下同)在校生、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时30分至31日17时,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在本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集体统一报名;玉环户籍的往届生、在外市(县、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中学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和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并交留复印件1份;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还需提供上述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还须交验《非玉环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玉环初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1),该表经报名点学校核验盖章后,由报名点学校交市教育考试中心留存。各报名点学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文化程度、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负责。
3.报名前,各报名点学校须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数码拍摄)。报名由报名点学校统一组织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如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等)的计算机录入,考生须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位考生65元。
符合定向条件的考生,学校须于报名前在校内公示3天。定向对象必须是学籍在某初中学校且在该校最后两年连续就读的本地户籍考生(随迁子女要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1份。属学校建设土地征用户学生须在当年5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高中学校,由各高中学校负责审定后提交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入录取系统,逾期未审核录入者取消其录取优惠政策。
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数为市代号,第三、四位数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附件2)。
(三)志愿填报
2023年的中考报名时间和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不同时间(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学习情况,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填报志愿,志愿可填报坎门中学(艺术提前批)、玉环中学、玉环市外国语学校、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坎门中学、实验学校,其中玉环中学60%定向招生,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全部招收定向生。考生不能被志愿填报系统中未填报的学校录取。
1.志愿设置
艺术提前批:坎门中学;
第一批次:玉环中学(统招)、玉环中学(定向);
第二批次:玉环市外国语学校(统招);
第三批次:楚门中学(定向)、玉城中学(定向)、实验学校;
第四批次:坎门中学(普通班)、实验学校。
2.说明事项
(1)玉环市外国语学校按民办教育收费(12000元人民币/学期),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量力审慎对待;根据考生志愿被玉环市外国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列入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的录取;如果玉环市外国语学校已录取的考生自愿放弃玉环市外国语学校就读资格的,则不能被玉环市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2)第三批次志愿楚门中学与玉城中学两所学校可以兼报或报其中一所,实验学校不能与定向学校兼报(即如选填实验学校就不能再填报楚门中学或玉城中学),同时兼报定向学校与实验学校作无效处理,不予录取。
(3)坎门中学艺术提前批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考试并且成绩入围,结合中考成绩,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满计划为止。坎门中学艺术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其他批次的录取。
(4)以上志愿没有特别说明的都可以填报。
普通高中须在中考志愿填报前一周将本学校收费标准及学校简介向社会公示,绝不能用虚假信息误导学生。考生在报名时,须将志愿填报信息录入计算机,并由报名点学校打印核对单交考生和家长本人签字并按指印确认后方为有效。为了确保家长亲自签名,初中学校必须加强宣传,向学生或家长讲清本次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规定,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也不能限制考生选择学校,预防学生代签。考生应认真准确录入本人的志愿,因录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和评卷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时间 |
6月15日 |
6月16日 |
6月17日 |
上午 |
语文 (9:00-11:00) |
数学 (9:00-11:00) |
英语 (含听力) (9:00-10:40) |
下午 |
科学 (2:30-4:30) |
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2:30-4:10) |
/ |
2.考试命题:由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结合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防止出现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0.40。
3.考试形式与要求:中考文化课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或者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的办法,听力考试只提供CD光盘播放介质。各科目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逐步推进中考标准化试场建设。
4.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
(1)2023年体育考试总分为40分(平时成绩10分、现场考试成绩30分)。现场考试项目分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替代类。耐力类为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是选考项目;力量类为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是选考项目;跳跃类为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是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技能类为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垫球、足球绕杆运球,是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其中一项);替代类为100米游泳,可替代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中的其中一项(具体见下表)。
考试项目 |
第一项 |
第二项 |
第三项 |
备注 |
耐力类 (10分) |
1000米跑(男生) 800米跑(女生) |
/ |
/ |
选考项目 |
力量类 (10分) |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
/ |
/ |
选考项目 |
跳跃类 (10分) |
立定跳远 |
1分钟跳绳 |
/ |
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一项) |
技能类(10分) |
篮球运球投篮 |
排球垫球 |
足球绕杆运球 |
选考项目(由考生自选一项) |
替代类(10分) |
100米游泳 |
/ |
/ |
可替代上述其中一项 |
平时成绩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考生平时实际赋分。现场考试成绩由考生从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替代类中自主选择三个类别项目进行考试赋分,每个类别分值10分。现场考试要求见附件5,现场考试评分标准见附件6。
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开齐课程,排足课时,指导学生进行合理、科学的体育运动和训练,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全面提升,坚决防止体育考试中的应试倾向。
(2)2024年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要求按照《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2〕23号)执行,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关于体育中考的新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3)体育现场考试免考: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关丧失运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可予以体育免考,现场考试成绩总分记30分。对于其他残疾学生(持有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视情况予以体育免考,现场考试成绩总分记24分。因身体原因,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现场考试成绩总分记18分。
(4)体育考试时间:体育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发文通知,原则上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
(5)考点设置:体育考试的所有项目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游泳项目考点设在玉环市游泳馆,其他项目考点设置在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监考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派,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考生的监试及评分工作,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执行。
(6)切实维护体育考试的严肃性。重视体育考试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的导向作用,做到严格、规范、公开、公平、公正。体育考试的成绩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和投诉内容查实的,要重新进行公开测试,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7)使用专用测试器材进行考试。
(8)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体育考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认真规范地组织好体育考试。在组织考试各环节上要以安全为前提,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在体育考试前应给考生家长发一封信,告知考生家长体育考试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学生身体有异常的,家长要及时告知学校,对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向学校申请办理免试手续,避免发生意外。
学生赴考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所乘车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检验的正规客运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各校要制订体育考试赴考方案,并报教育局批准。
5.评卷:学科考试继续实施网上阅卷。阅卷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协助实施。
6.考试成绩呈现:中考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并告知学生。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A等占20%,B、C等各占25%,D等占25%左右,E等控制在5%以内。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定等级,对E等考生,由教育局自行组织补考。
7.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教〔2018〕32号)执行。
8.试卷保密与安全: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严格保密保卫制度。
9.副题启用: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参照《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相应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确定,并负责提供副题、相应答案及评分参考。
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1.中考考试成绩;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3.综合评语;4.《学生成长记录册》。今年玉环中学、玉环市外国语学校、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等四所普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其他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1A2B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须达到4C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不予录取。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数
均面向全市招生。根据中考报考学生数,按普职比6:4编制招生计划。玉城中学“家园班”和坎门中学“艺术家园班”由学校自主招生(招生相关事项请咨询玉城中学和坎门中学)。坎门中学艺术提前批招生计划若有剩余计划数的,则计入该校普通批次总计划数招录普通批次考生,取足计划数,坎门中学总招生计划数不变。具体计划数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公布。
(四)录取办法
由玉环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体育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取足计划数。
(五)玉环中学招生
2023年玉环中学招生计划总数456人,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统一招生:招生计划数182人。录取以玉环市2023年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依次录取。
第二部分:定向招生。定向招生计划数274人,占玉环中学招生计划总数60%。
1.定向指标对象条件
定向对象必须是学籍在玉环某初中学校且在该校最后两年连续就读的本地户籍应届生和符合报考玉环普通高中条件的非玉环户籍应届生。不符上述条件的应届生和往届生不享受定向生名额。
2.定向指标分配办法
玉环中学定向招生指标由下面三部分组成,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是三部分之和(四舍五入到整数)。如果各初级中学最终分配指标总和大于或小于玉环中学招生计划的定向指标,从最后的统招人数中增减。
第一部分:定向指标的20%部分,根据应届毕业生数进行分配,即根据各校应届毕业生数与全市应届毕业生总数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应届毕业生数
------------------- ×定向指标×20%
全市应届毕业生总数
应届毕业生数统计以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籍网人数为准,2023年统计时间截止2022年2月底。
第二部分:定向指标的60%部分,根据在玉环中学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数进行分配,即某校在玉环中学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数与全市各初中学校在玉环中学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数总和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在玉环中学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数
-------------------------------------------×定向指标×60%
Σ各校高于玉环中学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数
第三部分:定向指标的20%部分,根据平均分等参数分配,即根据某校在全市总分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该校的总分平均分之积与全市各初中学校在全市总分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各校总分平均分之积进行求和后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分配指标,其值保留一位小数。分配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校在全市总分平均分以上的人数×该校总分平均分
--------------------------------------×定向指标×20%
Σ(各校在全市总分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各校总分平均分)
第二、第三两部分指标分配结合当年考生中考成绩计算来完成,在剔除已经录取的玉环中学第一批次考生后的考生成绩库中: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在玉环中学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数;计算出全市总分平均分;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在全市总分平均分及以上的人数;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总分平均分。
3.定向录取办法
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以全市中考成绩第456名考生的总分为基准分,下浮20分划定玉环中学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定向指标录取:在各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分配指标数内,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依次录取,指标内录取的定向生总分不得低于玉环中学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多余指标录取:各初中学校未录取的多余分配指标,则在全市范围内按未录取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根据考生的志愿再次统一录取。
(六)其他普通高中招生
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只录取有定向资格并有志愿填报该两所高中学校的考生。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定向招生的计划,全部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按各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占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整数位不变,小数位按数值大小排序,从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标数)。海岛学校(海山乡学校)若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楚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玉城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坎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坎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艺术特长生必须通过学校艺术特长测试(录取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的定向生要求中考成绩必须在在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坎门中学的定向生要求中考成绩必须在民办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若符合条件的定向生人数超出计划数时,则按中考录取规则,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完计划数为止。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生录取,以全市中考成绩第500名为基准分,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基准分数线下80分,若出现总计划数无法取足的情况,则按1分一档再降分数,划定定向录取最低分数线。按规定降分和志愿录取定向生仍无法取足的有关初中学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标,转用于全市范围招生,录取原则仍按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学校可自主向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申报跨县市区招生计划,获批后可跨区域招生。要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的规定内录取,须控制在给定的计划内。
录取新生顺序:按照五个批次的志愿顺序分批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考生凭各高中学校统一发放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是否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录取学校决定。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依据玉环市教育局、玉环市体育局《关于玉环县青少年儿童体育招生的若干规定》(玉体〔2016〕2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家园班”和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拟定。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体、艺特长生)的1:1标准划定。凡考生中考成绩在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体、艺特长生除外),且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又有填报,才有资格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内。
(七)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除有特殊规定外),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以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取的各高中学校新生名单和学校自主录取上报名单为依据登记学籍。任何学校自主招生绝不能向已被本市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招生(享受学校征地政策的不受此规定限制),也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 否则市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八)凡工作需要,属引进人才,调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子女参加我市中考,升学可根据玉环市出台的《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办理(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单位证明)。
三、高中招生优惠政策
(一)身份类优惠
1.烈士子女: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2.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要求执行。
3.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3分。
(二)申报方式
根据公民上学“一件事”工作要求,符合2023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类别的考生要及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手机APP商城搜索“浙里办”下载)进行自主申报,具体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
方式一:通过电脑端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应县市区,进入“个人服务-教育-中考”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方式二:通过手机端办理,登录“浙里办”APP,进入“热门服务-一件事”栏目选择对应项(或者搜索栏搜索“中考优待”)。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1.烈士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烈属证等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户籍所在地县级(含市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2.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报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和父(母)亲所在部队师(独立团)及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户籍所在地县级(含市本级)人武部门(或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3.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考生:在公安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县级公安部门提交材料,经户籍所在地县级、市级、省级逐级审核,由省公安厅报公安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4.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在消防系统部署申报工作后,考生向市级消防部门提交材料,经市级、省级消防部门及省应急管理厅逐级审核,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并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逐级下发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由教育部门落实优待政策。
5.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系统共享全国人口库的身份证号、姓名和民族),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户籍所在地县级(含市本级)民宗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并到考生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归侨: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浙江省归国华侨证;归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父(母)亲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归国华侨证、亲属关系凭证;华侨子女:居民身份证、浙江省“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居留凭证及其中译件、我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书、出入境记录),形成正式申请。分别经县级(含市本级)侨办、设区市侨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7.台胞子女考生:享受该项中考优待的考生,根据填报平台指引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证件或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应材料,形成正式申请。其中,浙江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全流程在线办理;外省户籍的台湾省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户口簿照片,台湾户籍考生需要另行上传通行证照片,上述两类考生须到所在校(中考报名点)提交相应材料。考生的申请内容分别经设区市台办审核、教育部门确认无误后完成联审,落实优待政策。
8.各类加分(包括各小项加分)不重复累计。
9.凡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都要在所在学校及所在地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10.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教学〔2014〕17号)关于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精神,从2018年起,统一取消特长类、竞赛类等高中招生加分项目,有相应特长的考生可报考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科技等项目特长招生,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四、职业教育招生
(一)招生范围和计划
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按照普职协同发展的原则,制定市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鼓励职业教育学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招足学位,完成计划。
(二)考试与报名
考试同普通高中“两考合一”同时进行。中考结束后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报名工作。
(三)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中高职一体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同时上报台州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录取,具体办法依台州市教育局发文为准。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由台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或“浙里办”-“学省心”-“台州掌上教育”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以台州市教育局发文为准。
(四)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中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有关中职招生政策,宣传中职学校改革和发展成果,宣传中职助学免学费的有关政策,宣传我市历年参加高职(单考单招、自主招生)考试的成绩,让社会、考生和家长更多地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学校,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五)整顿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控制对外地学校的招生管理,未经市教育局同意,外地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一律不得在我市通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禁止所有在我市招生的职教学校以虚假不实宣传、任意许诺、支付或变相支付“招生费”等违规违纪行为招生。对利用不正当手段招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要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六)填报新生入学名册
各中职学校招收的新生,在9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填报《2023年台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名册》(含电子文档),报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备案,作为市教育局审核中职毕业生和台州市教育局毕业证书验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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