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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齐齐哈尔中考政策

更新时间:2023/11/24 10:15:43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网络

2023齐齐哈尔中考政策

2023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
1、坚持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确保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的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2023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件1),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促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发展。
2、市第一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为800人,国际班50人;市实验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为1000人,国际班100人;市第八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为500人;齐齐哈尔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为750人,国际班50人。市一中、市实验中学、齐齐哈尔中学三校国际班招生具体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执行。其他学校招生计划及外语语种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在指令性招生计划内,市第一中学和市第八中学面向七区招收“宏志学生”,计划分别为每校100人,具体操作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宏志学生”招生办法》(附件3)。
4、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具体计划及项目,详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4)。九县(市)考生报考市区普通高中的足球、排球、篮球、冰雪项目体育及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所报市区学校的艺体特长生专业课考试。
二、招生办法
在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指令性招生计划内(不含艺体特长生、宏志学生),对市区继续实行“择优+配额”的招生办法,配额比例为70%。即指令性招生计划的30%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70%按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分配到校,以校为单位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直属省重点普通高中招生配额方案及配额指标分配表》(附件2)。民族中学、市区一般高中依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齐齐哈尔中学和民族中学,普通生补充志愿(即B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市朝中、五十一中、恒昌中学、四中、三十二中、十六中等学校,在E志愿设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普通生补充志愿(即F志愿),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齐齐哈尔中学的国际班不实行配额,C志愿和D志愿一律按升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对市区初中综合评估时,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在校生人数为依据计算规模系数。为坚决治理初中学校跨区招生、大班额现象,继续对平均班额超出规定班额的标准化初中,依据标准化学校班级学额来计算学校规模系数。
各县(市)的重点普通高中继续实行“择优+配额”的招生办法,配额比例须达到70%或以上。
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市第四十二中学开展保送生和一次性配额到校试点工作。各地也要积极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依据的招生方式,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根据《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齐教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市实验中学今年可以继续自主招生试点。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省重点中学国际班和一般高中可招收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
2、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化招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少数民族学校除外),违反规定在非属地招收的考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在我市初中就读学生,不分省内外户籍均可报考当地省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在现就读初中就读1年以上(含1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享受重点高中配额录取政策。合法入境的外商、外籍人员的子女与本市学生享有同样的报考和录取政策。市一中、五十一中、朝中、四十二中(市一中初中部)作为助推城市发展、产业发展的基点校,朝中作为十五年一贯制发展试点校。
4、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的普通高中升学考试,享有与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权利。
5、指令性计划部分,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普通生面向七区招生;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排球特长生(女),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七区招生;市第八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男)、足球特长生(女),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北三区招生;齐齐哈尔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女)和速度滑冰、花样滑冰特长生,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面向七区招生。
国际班计划部分,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九县(市)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受理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市民族中学面向全省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面向七区招收汉族考生。市朝鲜族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朝鲜族考生,面向七区招收科技创新实验班(不分民族)。
7、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第六中学、恒昌中学,对七区试点招收“新高考培优班”,市第六中学招168人(其中面向富区招128人、面向其他6个区招40人),恒昌中学招120人(其中面向北三区招90人、面向其他4个区招30人)。市第六中学普通生面向富区招生;恒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足球特长生,面向北三区招收普通生和其他特长生。
8、市第四中学、市第十六中学、市第三十二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面向北三区招生,市第十六中学面向全市试点招收艺术特长生,市第五十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足球、排球特长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高中面向本地区招生。
9、有传染性疾病未愈者,不准报考普通高中;未取得我市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不准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C(合格)者不得报考一般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省重点中学指令性计划:
(1)综合素质评价未达到B(良好)及有其它严重劣迹行为者;
(2)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撤销者;
(3)按《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规定,体育待及格者。
10、考生资格审核实行市、县(市)区和学校三级负责制。初中学校负责考生登记表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的初审,县(市)区教育局要对学校上报的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复审,市招考院对市区上报的考生复审合格材料进行核准。
四、报名及报志愿
1、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不再单独组织高职(中职)、高师(中师)报名,报考普通高中未录取的考生,可依据中考成绩填报高职(中职)、高师(中师)志愿,具体事宜按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
2、2023年普通高中志愿序列如下:
A志愿:一中、实验、八中、齐中、民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一次择优”“配额”及相关学校的“特长生”“宏志学生”)
B志愿:一中、实验、八中、齐中、民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A志愿录取后剩余的普通生计划)
C志愿:一中、实验、齐中国际班选报1个,不可兼报
D志愿:一中、实验、齐中国际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C志愿录取后剩余的国际班计划)
E志愿: 一般高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
F志愿:一般高中选报1个,不可兼报(录取各校E志愿录取后剩余的普通生计划)
网上填报志愿要一次性选择填报完毕,各志愿可以填报不同学校。报考特长生须选择相应的特长生志愿,并与考生参加全市艺体特长生专业课统一考试的项目一致;报考“宏志学生”,须通过相关资质认定。
3、朝鲜族学校招收朝鲜族考生由学校自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组织实施。朝鲜族学校科技创新实验班面向市区招收的考生报名、考试和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4、凡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符合规定招收九县(市)考生的,未在市区参加中考的,在录取前需由考生当地教育局提供考生成绩证明,如被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时需提供考生登记表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须有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九县(市)考生报考市区学校特长生的,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受理后到考生所报学校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等详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4)。
5、报名考试由市招考院负责。市区继续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初中升学考试的报名、登分等工作。各区考生、教师、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肃认真,保证各类信息准确输入。考生要在教师指导下正确填写《2023年中考报考信息采集表》。七区学生报考志愿方式继续实行中考后、成绩公布前网上填报(网上报志愿起止时间另行公布),各地各校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6、上报初中毕业生《2023年中考报考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上报初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报名时间,具体均按市招考院通知进行(已提前进行)。
7、为便于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同时使高中学校能够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有效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市区考生报考时初中阶段档案材料要全部装入“齐齐哈尔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档案袋”。
8、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齐齐哈尔中学、民族中学、市第五十一中学、恒昌中学等学校招收的艺体特长生有关术科报名和考试办法,详见《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各校艺体特长招生简章。
9、市区艺体特长生的术科考试完毕后,市教育局艺体科要及时将带有市招考院统一编排考号、姓名、项目、身份证号、学籍号、初中学校、术科考试成绩(分专业)等考生情况的特长生名册,以文本和电子表格形式报基础教育二处备案。
10、中考报名考务费的收费与管理,按照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执行。
五、考试命题
按照省有关精神和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实行联合命题。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市使用教材等情况进行命题。命题要着力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着力体现学生学科核心素养情况,加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领,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增强命题的情景性、生活化,增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阅读能力、动手能力、实验操作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学业水平考试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地普通高中招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考场编排、考试等考务工作由市招考院负责组织(朝鲜族学校招收朝鲜族考生除外)。
2、考试科目及成绩评定。今年全市统一组织的升学考试科目为10科:初中毕业年级的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不加试听力)、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和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学科。
考试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20分(听力考试作为考查课程,考试组织按照《齐齐哈尔市课改实验区考查科目实施方案》执行);物理、化学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实验操作考试每科满分各1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按卷面实得分的60%折合计分),历史100分(按卷面实得分的40%折合计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分卷联考,考试的形式为闭卷;体育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分),其中平时成绩60分,全市统一考试40分。加上2022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折合成绩,2023年升学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为790分。
3、2022年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每科卷面满分各100分,按每科卷面实得分(或等级分)的30%折合计入2023年升学考试总成绩。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分卷联考,考试的形式为闭卷。
4、从外地市返籍的学生,如果未参加我市2022年初二学年地理和生物学科的学业考试,允许其在初三学年参加今年初二学年的学业考试,进行补考,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升学成绩同等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返籍的学生,承认异地学业考试成绩,需提供原就学考试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学业考试成绩证明。在初二学年已参加过地理和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暂不允许参加补考。
5、考试时间:体育考试时间从5月10日开始,到5月30日前结束。九县(市)体育考试具体时间由各地安排,市区体育考试具体时间由市招考院统一安排,市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于6月2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和艺体科备案。其他学科的考试时间为 6月25日-27日。
25日   上午    8:30─10:30   语文
        下午   13:30─15:00   物理
26日   上午    8:30─10:30   外语
        下午   13:30─15:00   化学
               15:40─17:40   道德与法治、历史
27日   上午    8:30─10:30   数学
        下午   13:30─15:30   生物、地理
符合条件的视障、听障、脑瘫等残疾考生在考试时,比照高考相关规定,可适当延长答卷时间,具体由招考部门妥善安排,但每科考试开考时间不变,两科考试之间休息间隔时间较短的,是否延长答卷时间,由残疾考生本人确定。此类考生需在中考报名时向招考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与残联等有关部门按政策核准后实施。
6、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由市招考院会同各区教育局共同负责,各区安排考场,北三区由市、区共同组织三区人员串换监考,监考人员必须是小学教师。市招考院组织向全市考点派巡视员。监考人员的选调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七、阅卷
市招考院组织由市统一编排考场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的阅卷工作,继续实行网上阅卷。阅卷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中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成绩公布后,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毕业学校提出查卷申请,由区教育局上报,市招考院统一组织查阅。九县(市)考生试卷由县(市)教育局组织评阅,阅卷后也要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查卷。
八、体检
升学考生需进行体检。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报考普通高中考生的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具体负责。其他地区考生体检由各报名受理单位组织进行。
九、录取
1、录取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的录取工作(南市区普通高中除外)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组织进行。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时间从7月5日到8月10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在纪检保卫人员配合下,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录取工作。
2、北市区普通高中招收的英语、俄语考生,不单独划分语种录取分数线,按统一分数线录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考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在该考生升学考试总成绩上给予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兼有只加〈降〉最高一项):
⑴烈士子女和涉及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以及我市被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规定,降低相应分数录取;
符合齐政发〔2002〕3号文件精神,驻我市被国家确定的非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录取重点高中加5分、一般高中加10分;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二级英模)子女降10分录取;
⑵归侨子女、在我市的华侨人员子女加3分;
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居住的达斡尔、蒙古、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降20分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录取;对其他地区的七小民族考生降10分录取。
考生具有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其手续必须在报名期间办理完毕,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予补办。各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民宗、侨联等部门审核七区少数民族类、归侨与华侨类考生加降分资格,并负主体责任,市招考院复审。各区教育局组织区招考院初审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加降分资格,市招考院会同军分区、公安部门终审,并负主体责任。报名结束后,初中毕业学校要将具备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张榜公示。市招考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要派人员到出具加分证明部门进行复核。
5、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各高中学校严禁擅自违规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手续,不予注册学籍。
6、录取时,如尾段相同分数的考生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时,先依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果考生上述成绩再相同且都录取超计划时,则这部分考生不再录取。
7、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自主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首先划定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考试科目总成绩录取合格线。市第八中学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考试科目总成绩录取合格线按低于该校配额控制线100分划定,市第一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低于该校配额控制线60分划定,市实验中学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按低于该校配额控制线30分划定。达到升学考试科目总成绩录取合格线以上者,方取得录取资格;然后,再按术科成绩择优录取。此类特长生不再享受其他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
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第八中学和齐齐哈尔中学自主招收的体育择优生,须参加升学考试,升学考试成绩不得低于150分,按术科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教规〔2017〕10号)及国家和省关于清理中考加降分的政策,从2021年中考起,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招生的加(降)分等录取政策,探索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的方式,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各类特长生的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按照相关学校的招生方案办理。
9、择优录取市区重点高中国际班的考生,国际班实行单独编班。录取时,C志愿录取最低分数线按不低于该校二次择优线下延30分控制,当C志愿按照所设分数底线无法录满计划时,剩余计划在D志愿中达到C志愿所设录取分数底线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果还有计划剩余,则在C、D志愿中择优录取到该校二次择优线下延70分为止。
10、九县(市)报考市区学校符合规定招收的特长生计划、市区重点高中国际班等考生未被录取,具有当地录取资格的考生,升学考试成绩达到当地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应给予录取。
11、录取结束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2、市区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后,不经市教育局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串动已录取的考生,否则不予承认。
13、高中起始年级学生开学前随父母进入我市,可到当地高中就读,但需提供父母长期务工合同证明、临时居住证(暂住证)以及带有学生成绩的初中升高中登记表,具体就读学校由流入地教育局按照“成绩进段”“同类对等”和“学位空余”的原则进行安排。
14、凡未被录取考生的考生登记表,在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部门一次返还给考生原毕业学校。
15、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在9月中旬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办理新高一学生纸质学籍注册手续,严禁重复注册建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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